:8月18日,金管局與會財局簽訂新諒解備忘錄,取替雙方在2007年11月19日簽訂的諒解備忘錄。
在新諒解備忘錄下,金管局與會財局同意透過個案轉介、相互協助、能力建設及信息交流加強合作,配合會財局的監管工作,秉持會計師行業對銀行業界有關財務報告及審計工作的質素。
金管局與會財局表示,簽訂新諒解備忘錄有助提升彼此合作,對雙方履行各自法定職能及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會帶來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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